关于推进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 2009-04-09       发布机构: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字体:[  ] 分享至: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63421022/2010-00037

 

在全省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立即启动了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工作。为了尽快落实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任务,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随即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在反复学习、深刻领会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通过调查摸底、衔接政策、研究措施,制定出我市的《实施意见》。从执行情况看,3月1日起,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已经基本落实到位,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行政审批和收费开始按新的制度运转,随着改革向深入发展,房地产开发环境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一、          严格按照省《意见》认真清理规范审批项目
 
2008年,我市已对全市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过一次清理规范。今年,省部署推进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以后,我市依据省政府《关于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的通知》,经与去年清理规范的涉及房地产项目逐项核对,又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反复核实,确认了清理规范结果。
1、省、市项目名称与内容完全一致的共有17大项24子项,仍按省市规定执行。
2、省、市项目内容一致,但项目名称不一致的共有13子项,按省项目名称统一规范后执行。
3、省公布的28大项51子项目中,我市有11子项过去没有执行,我市作为取消项目仍不执行。
按照上述清理原则,确定我市保留涉及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项目28大项,40子项,比省规定减少11子项。
 
二、集中取消、停收、降低及放开一批涉房收费项目及标准
 
为切实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负担,按照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开发收费(基金)项目清理目录》,我市对54项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保留21项,比省规定的减少1项。其中: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16项,保留7项(收费由省下放市、县收取的1项),停收8项,取消3项;涉及经营服务性收费19项,保留4项(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3项),停收5项,取消1项,彻底放开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改为市场调节价的9项;涉及政府性基金5项,保留4项,停收1项;涉及保证金、资本金及其它收费10项,保留2项,取消3项,取缔5项。涉及纳入商品价格管理属于垄断企业代建费用、费用标准管理权限省下放市、县政府的项目4项,正在抓紧通过论证、听证等方式确定。
 
三、          努力削减规范各类审批用章
 
我市采取了四项措施削减审批用章。首先取消了未列入保留审批事项目录的审批用章;其次同一部门对同一审批项目的多个审批条件进行审查时,不在单项审查文件上盖章,一个公章对外;再次在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环节,只加盖两枚联合用章,相关部门不再单独加盖公章。第四对省下放到市级的行政审批用章和中介机构与关联企业的用章也依据上述原则进行削减规范。最终确认保留审批用章26枚,其中:必经行政审批用章9枚,特殊事项需要个别加盖的行政审批用章10枚,属于为行政审批事项提供必须材料的中介用章7枚。近日,市政府决定对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省、市直27个部门统一使用 "行政审批专用章" ,对涉及房地产开发联合审图和联合竣工验收的统一使用两枚联合用章,从而有效地削减规范了各类审批用章。
 
四、通过流程再造下大力压缩了审批时限
 
按照《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精神,我市对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流程及办理时限作了相应的清理规范。新的审批流程始于土地招拍挂后,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过程分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在审办时限上,规划许可阶段8天,施工许可阶段2天,竣工验收阶段5天,共计15天,比省政府要求的时限减少3天。
五、积极做好新流程实施的前期准备
重点是采取了四个步骤,一是分层次、分阶段组织进入 "中心" 的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的部门主管领导、综合审批科的工作人员以及 "中心" 相关科室的人员分期分批开展业务学习,领会省、市文件精神,掌握相关政策措施,熟悉新的审办流程。二是组织协调相关审批部门对审批项目、收费项目、审批用章、联合审图和联合竣工验收等方面工作程序做了必要的衔接,着手编制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的工作方案。三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 "房地产开发项目咨询服务台" ,落实了一次性收费程序,设立了联合审图室。四是由市行政服务中心邀请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就涉及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的政策措施,集中进行民主恳谈,征求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
六、主动做好审批前置阶段的超前服务
 
确保新流程实施,市行政服务中心专门印制了 "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前置服务告知单" ,指导房地产开发单位如何做好前置申报材料的准备。同时,市政府要求在供地前期准备环节上,涉及国土、规划、环保、地震等部门要由坐等审批变主动服务,一是将提供文件所需的前置条件公开进行削减并一次性告知;二是地震、环保、规划等部门加快制定区域性专业详规,为提供快捷服务创造条件;三是改进审办方式,主动上门服务,以超常方式完成审批前置阶段的各项工作。
 
七、严格按照 "四制" 规范完善审批
 
一是努力实行并联审批制。从我市情况看,所有涉及房地产开发审批的职能部门已全部进驻 "中心" ,所有市直部门、部分省垂直管理部门都通过部门内部审批职能归并成立了部门综合审批科,整建制进驻 "中心" 办理审批事项,为实行并联审批创造了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入审批程序后,即可在 "中心" 统一组织下进行并联审批及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二是认真执行一站式收费制。我市实行审批职能归并后,部门收费大部分一直在 "中心" 办结。此次改革保留的收费项目,按照收费主体不变、权益不变的原则,改革了收缴方式,将各环节多次收缴改为项目用地审批、项目建设审批和房屋产权登记三个环节收缴,真正做到了 "一站式" 收费。三是积极落实全程代理服务制。市政府已批复落实经费、抽调部分机关干部提前离岗人员,在 "中心" 设立专门的代办服务窗口,全程无偿为申请人代办各项审批和交费手续,直至项目审批办结。四是大力推行全程政务信息公开制。市行政服务中心从组建以来就设立了门户网站。在互联网上实现了政策公告、办事指南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监督、信息发布功能, "中心" 网站与我市门户网站间建立了链接。 "办事指南" 是政务公开透明工作的专栏,为百姓提供办事引导、申办事项流程图、申办表格下载、意见反馈等功能。
 
总之,我市在落实省政府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过程中,决心大,行动快,措施得力,效果明显。3月份我市审办的44项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虽全部是已经进入审批程序中途在办的项目,但均按照《实施意见》的时限办理和收费标准执行的,尤其是办理时限大大加快,使开发商感受到了明显的变化。进入四月中旬后,将先后有一批新项目进入审办程序,将严格按照新的审批流程,实行并联审批和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等规定的审办方式做好审批工作。对特殊项目实行绿色直达车审批,以切实提高了审办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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