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市本级)2024年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 2024-01-23
发布机构: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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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市本级)2024年收费目录清单 | ||||||||||||
序号 | 收费主体 | 项目序号 | 资金管理方式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计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收费对象 | 征收方式 | 减免规定 | 监督举报电话 |
1 | 张家口市税务局 | 042401 | 按比例缴入市级金库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防护等级6B级以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地上总建筑面积7%配建。收费标准是:设区市每平方米1500元; | 元/平方米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2019]1188号。省政府令〔2023〕4号,《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 | 张家口主城区建设项目均需缴纳 | 缴款人 | 直接征收(公对公转账) | 冀人防字[2022]4号,1、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项目,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学校新投资建设包含教室、教师办公场所、电脑教学、教学实验室等教学活动,且以教学活动为主的单体多层教学综合楼项目,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减半收取易地建设费。2、军队防休退休干部安置的住房建设,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旧住宅区整治项目,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以及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改造用于搬迁居民建设的住房。全部减免。 | 监督举报电话:0313-2033210 |
2 |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 | 0156 | 缴入市级金库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城市配套费 住宅:160元/平方米:非住宅:120元/平方米 | 元/平方米 | 冀财税〔2017〕25号; 冀财税〔2017〕38号; 《河北省深化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改革的意见》(冀政办函〔2009〕192号); 《五部委2019年第76号》 | 张家口主城区桥东、桥西建设项目均需缴纳 | 缴款人 | 直接征收(公对公转账) | 回迁安置房、幼儿园、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人防工程予以减免,依据市解遗办文件按照旧标准缴纳,非营利性医疗减免30%,小微企业减免50%,非营利学校予以减免 | |
3 | 张家口市税务局 | 0222 | 按比例缴入市级金库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1、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 2、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3、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1、2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4、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1、2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1、2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 元/平方米 | 冀财税〔2016〕25号 | 市属国有林场 | 缴款人 | 直接征收(公对公转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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