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2年版)》 《张家口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2年版)》《张家口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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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2年版)》《张家口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2年版)》《张家口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字〔2022〕35号)关于健全事项基本目录审核和动态调整机制有关要求,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进行了梳理修订,形成《张家口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2年版)》《张家口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2年版)》《张家口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三张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目录,及时更新公布。各部门要按照“三张目录”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未列入目录的原则上一律不得行使,确需新增的要按程序纳入目录管理,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按照“应领尽领”的原则,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进行事项认领,确保平台事项和目录完全一致。认领后,要编制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逐项维护实施清单,编制办事指南,并通过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做好系统对接,确保数据同源。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是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唯一基础数据源,各部门要确保门户网站、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APP、业务审批系统、自助服务一体机、政务服务评价系统、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等系统平台渠道事项与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事项一致、数据同源、即时对接、同步更新。
三、加强事项管理,全面规范运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权限和调整程序,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实现统一规范录入、统一管理发布、统一动态调整。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情况,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同步推送各类审批应用系统。要按照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要求,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压减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落细。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推动目录落实,尽快完成事项认领和实施清单维护工作。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通过平台系统后台密切跟踪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将事项认领覆盖情况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和有关考核的指标依据,对不按目录行使政务服务、违规设置政务服务事项、不作为和乱作为等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将提请省有关部门追责问责。
附件:1.张家口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2年版)
2.张家口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22年版)
3.张家口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
务)通用目录(2022年版)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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